为保障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消防安全质量,确保线路按期投入运营,现就开展消防查验技术服务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背景与意义
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是中心城区南北向骨干线路,穿越多个客流密集区域,其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轨道交通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消防查验,并由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旨在通过专业化的现场检查、测试和评定,全面排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防火分区、消防水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消防验收意见提供技术支撑,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服务范围
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全线车站、区间隧道、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及控制中心等范围内的消防相关工程。
(二)消防查验技术服务内容
- 资料核查:检查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各专业竣工图纸、消防产品及构件进场检验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合规。
- 现场检查:对建筑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防烟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现场核对和外观检查。
- 功能测试:抽样测试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消火栓、气体灭火、防火卷帘、防排烟风机等系统的联动和控制功能。
- 问题反馈:汇总查验发现的问题,形成消防查验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三)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内容
- 对照消防验收有关标准,制定现场评定方案。
- 对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水源、消防电源、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逐项开展现场评定。
- 对各消防系统进行现场抽样测试和外观检查,记录评定结果。
- 根据现场评定情况,编制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明确评定结论,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技术依据
开展技术服务应严格依据以下标准及文件: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 51298)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
-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
- 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并对出具的查验、评定报告负责。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资料,对查验和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三)现场查验及评定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或违反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消防验收主管部门。
(四)参与技术服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现场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查验评定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时间安排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竣工验收总体计划,分批次、分阶段组织开展消防查验及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工作组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请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顺利完成。